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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汽灌云分公司場站資源招租公告81
發表時間:2024-06-25 17:30來源:資產經營管理部 江蘇省連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客運站院內部分場地擬對外出租?,F對外公開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概況 1.招標單位:江蘇省連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 2.項目名稱:灌云客運站院內場地(約8000平方米)。 3.招租位置:位于灌云縣伊山中路2號。 4.租賃期限:租賃期一年。 5.本項目設最低控制價:最低控制價為28.5萬元/年。 6.招標方式:公開招租。 7.投標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譽企業;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4)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 8.租賃場地使用要求: (1)出租場地不得從事與公司業務相沖突及同質化業務競爭的情況; (2)出租場地用途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方整體規劃要求,暫定不得從事餐飲、游樂場、游泳館等項目; (3)投標方中標后經營范圍必須與報名時登記經營范圍一致。 9.報名及保證金: (1)招標人根據有關規定及本次招標項目的特點,設立評標小組,評標小組具體負責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及評標工作; (2)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登記經營項目,經招標方審核通過后繳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元(¥:10000元)。投標保證金在招標結束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投標人存在惡意競標等違反招標規則行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無論中標與否,投標人在參與投標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0.評標及合同簽訂: (1)本項目設最低控制價,有效投標報價的最高價中標,投標報價低于最低控制價的按廢標處理。如最高有效投標報價相同,則采用現場二次報價的辦法,報價高者為中標人; (2)中標人在中標后5個工作日內須與公司簽訂租賃協議并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逾期未辦理視為棄權違約 ,該中標人取消中標資格, 同時中標人繳納的招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再退還; (3)合同價款:本項目采用中標價格作為合同價款,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后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 二、現場勘察及答疑 1.投標人在獲得招標文件的有關資料后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對場地及周圍環境進行勘察,聯系人:?,摤?/span>,聯系電話:18061385350。現場勘查的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投標人在收到公告和現場勘察后,若有疑問需要澄清應在開標前3日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 三、招標公告發布方式 各投標人可在連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團、連云港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網站上,查詢招標公告。 四、報名及投標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4年7月5日10:00。 2.開標時間:2024年7月5日10:00。 3.地 點:灌云汽車客運站三樓會議室。 4.聯 系 人:李娜。 5.聯系電話:15161319799。 五、公告期限及注意事項 1.公告時間: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5日。 2.有關本項目的變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請隨時查閱該網站的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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